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月4日,據國家發改委消息,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發布《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的實施意見》。
大力推廣智能有序充電設施,原則上新建充電樁統一采用智能有序充電樁,按需推動既有充電樁的智能化改造。建立健全居住社區智能有序充電管理體系和流程,明確電網企業、第三方平臺企業和新能源汽車用戶等各方責任與權利,明確社區有序充電發起條件和響應要求。鼓勵電網企業與充電運營商合作,建立電網與充換電場站的高效互動機制,提升充換電場站的功率響應調節能力。探索研究針對不同類型智能有序充換電設施的電力接入容量核定方法和相關標準規范,有效提升配電網接入能力。鼓勵充電運營商等接受業主委托,開展居住區充電設施“統建統服”。鼓勵充電運營商因地制宜建設光儲充一體化場站,促進交通與能源融合發展。
新能源汽車通過充換電設施與供電網絡相連,構建新能源汽車與供電網絡的信息流、能量流雙向互動體系,可有效發揮動力電池作為可控負荷或移動儲能的靈活性調節能力,為新型電力系統高效經濟運行提供重要支撐。車網互動主要包括智能有序充電、雙向充放電等形式,可參與削峰填谷、虛擬電廠、聚合交易等應用場景。為深入貫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有關精神,積極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9號)有關要求,充分發揮新能源汽車在電化學儲能體系中的重要作用